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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来源:山西省阳泉市教育局

一、计划

    局机关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办公室集中管理。各科室每年向办公室提报一次办公设备采购计划,每季度提报一次办公用品领用计划,由科室负责人审签后报办公室。因工作需要临时领用大批量办公用品时,需提前7天向办公室提报计划。

二、采购

    办公室根据科室使用计划,报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均应登记造册,注明采购物品的品名、数量、价格、用途、采购日期、采购人和领取人签名。

    各科室使用的复印机、一体机、传真机、打印机需添加耗材时,需填写办公设备耗材更新单并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新。

三、领用

    各科室日常办公用品原则上每季度领用一次,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一份用于台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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