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1、市教育局中心组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直教育工委委员组成。
2、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安排在每月第一周的周四下午进行。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3、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现代科技和管理科学知识;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
4、在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紧密结合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围绕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搞突破,在解决热点、疑点问题上下功夫。
5、中心组学习采取多种方式,如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报告与个人研读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学习音像材料相结合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读、要管用”的精神,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6、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要补课。平时要挤出时间认真自学。中心组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情况备案制度。
7、中心组成员要将自己的学习体会,定期进行总结,努力把中心理论学习组建设成带领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并以此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核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