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石云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穿着反光校服保障交通安全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市教育局第一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小学生反光校服的穿着情况进行了摸排,其中平定县、盂县所有学校以及市直学校中的市一中、实验中学、师专附校“三季校服”均有反光标识;矿区所有学校冬季校服有反光标识,春秋季及夏季无反光标识;郊区、城区、高新区所有学校冬季校服有反光标识,春秋季及夏季大部分无反光标识;阳泉二中、市十一中冬季校服、春秋季校服有反光标识,夏季校服无反光标识。
根据您的建议,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中小学校执行GB/T 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国家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在校服的采购、招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的采购、招标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建言献策,助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